在国标《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中规定:
系统在自动状态下,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有2台及以上的灭火装置同时扫描、定位到火源,能够射流到火源的2台灭火装置同时开启灭火。此时,其他灭火装置即使定位到了火源,不论其射流是否能够到达火源,也不应开启射流。
(2)有2台及以上的灭火装置开始扫描,由于灭火装置与火源的相对距离、角度不同,其中1台先定位到火源,实施射流灭火,另外1台后定位到火源,再参与射流灭火,投入射流灭火的灭火装置是2台。此时,不应再开启第3台灭火装置。
(3)有2台及以上的灭火装置开始扫描,其中1台先定位到火源,实施射流灭火,在其他灭火装置还没有定位到火源之前,火灾已经被扑灭,那么其他的灭火装置不会发生射流动作。这种情况下,实际启动的灭火装置数量为1台。以上三种情况均为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
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过程不光和水炮的灵敏度,火焰的大小,水炮和火焰的距离,还有水炮安装的角度等因素有关,所以在定位灭火的过程中水炮的定位时间是不一样的,而水炮定位之后开阀喷水,在自动状态下,只要经过三级定位成功后,水炮系统会认定是火焰,从而直接开阀喷水灭火,因为是水炮的目标是早期火焰,一台水炮喷水足以扑灭1A级别火焰,所以会出现第二台水炮不能定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