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中5.4条规定:
5.4.1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3低温场所。
4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
5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
6人员不宜进入的场所。
5.4.2灰尘比较大的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特殊的场景里面,普通的火灾探测器难以有效的发现早期火灾,而某些非常重要的场景中更需要发现极早期的火灾,这些地方就是需要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大展身手的舞台。
6.2.17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
2、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需要隐蔽安装空气采样管。比如将采样管安装在天花吊顶之上,此时宜选用毛细管,并将其连接到管路系统中。当采样管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由于毛细管的直径较小,一般内径在9mm左右,所以毛细管长度不能过长,以免影响进气量和探测性能。
12.4.4管路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的采样管宜采用水平和垂直结合的布管方式,并应保证至少有两个采样孔在16m以下,并宜有2个采样孔设置在开窗或通风空调对流层下面1m处。
2可在回风口处设置起辅助报警作用的采样孔。
当高度大于16m时,阴燃火灾烟雾受热分层效应或空调气流的影响,使其不能上升到屋顶位置,此时在垂直位置敷设采用管并在空调对流层下1m处开采样孔,有利于采集空气样本。另一个对抗空调作用的方式是在回风口出布置采样管,这是空气流动的必经之路,在这里开采样孔能更有效的进行探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