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专职消防部队——军巡铺创建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其组织之严密,器械之众多,制度之完善,在世界消防史上属史无前例。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废掉后周皇帝,建立北宋王朝,从而结束了五代十国的战乱局面。久乱得治,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呈现出一派繁盛景象。京师汴京(今河南开封市)城郭广阔,人口稠密,富甲天下,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当时的开封城内,各种店铺多不胜数,供娱乐的勾栏、瓦舍比比皆是;宫殿民房鳞次栉比,毗连无隙。
由于汴京城内屋宇接栋连檐,风烛之患甚多,每有不慎发生火灾时,蔓延难灭,贻害无穷。据史料记载:京师的“相国寺”、“建隆观”、“月华门”等均发生过火灾,且“燔舍数百区”。最为严重的是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4月,荣王元俨宫中起火,“延燔左承天祥符门、内藏、朝元殿、乾元门、崇文院、秘阁、天书法物内香藏库”(《宋史·五行志·火》第1377页),损失极为惨重。因此,如何防火的问题刻不容缓地摆在了北宋统治阶级的面前。公元1023年,仁宗皇帝赵桢登位后,即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降旨在京厢军中,挑选精干军士,组成队伍,建制为专事消防机构——军巡铺。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房一所,铺兵五人”。这些军士都经过严格训练,技精、艺高、胆大、责任心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夜间巡警”,督促居民按时熄灯,消除火灾隐患。为及时发现火警,军巡铺还在“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铺兵轮流更替,昼夜值班,风雨寒暑不避。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并奔赴失火地点扑救。
军巡铺的职责,既在灭火,又在防火。当时“京都禁火甚严”,时至夜半,不论官宦、百姓均须定时熄灯,不得违逆。夜间,巡铺兵士走街串巷,检查监督火禁的执行情况。如有夜间祭奠死亡者,均须在子夜以后进行,且要事先报告军巡铺,使铺兵记录在案,以免误将祭祀烧纸钱当作火警,在城内引起惊恐混乱。
公元1131年,宋高宗赵构迁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市),建立南宋,此时的消防机构更趋完善。据《梦梁录》记载:临安“官府坊巷,近二百步,置一军巡铺”。主要街道均设有“防隅官房”,屯驻消防部队,时称“防隅巡警”或“防隅军”。全城“防隅巡警”达2300多人,建立望火楼二十多处。为准确辨明失火地点,还特地规定了报警信号,如白天发现哪儿失火,立即用旗帜指明方向;夜间则以灯笼代旗指之。为激励防隅军在灭火中奋力向前,将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